• 我不懂文艺 我爱陈绮贞

    2009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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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就坐在那里静静地唱。没有背景的多媒体屏幕配合,没有乐队伴奏,没有华丽的服装和炫目的灯光。一束淡淡黄色的光线从舞台最顶端像月光一样洒在她的身上,周遭一片漆黑。唯独伴随她的就只有她最亲密的吉他,如果再说有点什么那就是一个麦克风。台下的观众每次在她离开后都几乎是声嘶力竭的呼唤着那熟悉的三个字,然后她就一次又一次的返场。我第一次见过一个歌手返场又唱了十多首歌曲,一共唱了30多首。每次她都是微微一笑,伴随着一声:“那我就继续唱”,微弱又坚定的声音,折射着她的音乐梦想。当她戴上招牌的旅行帽,响起《旅行的意义》的前奏时,她无限感慨又不无骄傲地告诉大家:“我终于踏过了下雪的北京,当唱到这句时,所有人欢呼鼓掌,我看到大屏幕中,一滴眼泪滑过她微微扬起的脸。然后我心里也随之咯噔了一下,我告诉自己我也等了整整一年,从去年这个时候的要去参加珠海航展,我被迫卖掉早早预定的你的门票。不是,其实细想又何止是一年,是伴随我一直长大到28岁的每一个日夜。

        我并不是追星族,也不哈谁,但是冥冥之中,我在不知不觉中迷恋上了这个声音。说实话,她的歌就音乐来说,不是那样轰轰烈烈,更不是什么卖点,甚至声音乍一听上去有点娇嗔。很多朋友不知道她的名字,也有很多朋友在我介绍后第一次听到她的歌曲,认为像是儿歌,这些我其实都不反对。我想我只是喜欢上了歌声深处、吉他背后、歌词里、情绪中一个谁也听不懂得感觉,里面有故事,很深的故事,不是她的故事,而是你自己的。我想没有人会理解,即便同样是喜欢她的人。她在演唱会中自己很好的诠释了这一点,她说:“我想我的歌不过是一面镜子,悲伤的人听到的是悲伤,快乐的人听到的是快乐,但是你们就像太阳一直照耀着温暖着我”,然后台下又是一片加油的掌声,在这个初冬的夜晚。我喜欢这句话。

        从一开始在垦丁卖demo,她就没有停止过梦想。并且一直用作品刻画着她独特的生命。第一次在Channel [V]看到她时,并不起眼,也不算漂亮,剪着短发,穿着一个白衬衫,有点像学生装,那时我甚至分不清她和林晓培。后来在大连电台做的十期节目中,我甚至写了王菲、周传雄、范玮琪…… 都没有为她认认真真去做一期稿子,当她的声音真正意义上走进我的世界,我的世界也实实在在的变了另一个模样。

        她会安静也会疯狂,她披着一头微卷的长发,穿着白色的长裙,被升降机高高擎起在半空中,她的身后是多媒体屏幕呈现的一个巨大星球,这个场景让人惊艳,定格成一个开场的瞬间,接着她就一直做她自己,我喜欢她唱歌时一直保持这样一个表情,在长发遮挡下一张消瘦的脸,微微扬起45度角,闭上眼睛卖力的唱。当她右手握起麦克风架时,那是一个邻家的小女孩,当她左手抬起时,刺青的胳膊,金属腕套,她分明就是个摇滚的女王。然后挎上她各种各样炫目的吉他,声势浩大的弦乐团、小手风琴手、钢琴、小提琴、大提琴各种音色的交织配合。一首接一首,《太阳》、《失败者的飞翔》、《倔强爱情的胜利》、《华丽的冒险》、《还是会寂寞》、《下个星期去英国》、《80%完美的日子》、《When I After 17》、《九份的咖啡店》、《小步舞曲》……每一个每一阶段触碰我心底的旋律。我就木木的听下去,头脑里闪过很多个念头。我知道我在这个晚上非常感动:几乎每一首的千人大合唱,每一次她的下台都引发骚乱,也大声的呼吁大家“准备好你的相机,就是现在!” 然后我们在台下照她,她则在台上疯癫地举起相机拍大家,大屏幕显示着她在台湾、香港、上海、杭州、广州、南京演唱会上拍的大家的照片,还有自己难看青涩的私照,她好象一直这样个性着。

        曾看到一个帖子,有人建议的人生中值得去做的几件事情,其中有一条:认真去喜欢一个歌手,不光是他的音乐和声音,然后努力和同样喜欢他的人站到一起,感受自己该感受的。我想这句话是有道理的,尤其是在28岁,还能开始领悟到一些。那些随时间远去的青春,就刻画在这里,刻画在我第一次参加她的演唱会上。我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所谓的偶像,我信仰好歌,不论是谁好听我就听。但是陈绮贞,我并没有把她当做歌手,而是记录我成长的一个音乐日记,每一首旋律,都有我能调出来的记忆档案。谢谢你!

        音乐会结束,我急切的打车回到家,记录下这些,属于自己的文字。现在是午夜0:00分。

        我打开家里收藏盒,翻看着她每一张拿到手的台版CD和单曲,以及李杨当年给我的她写给JEREMY的亲笔签名……

        她叫陈绮贞 英文名是Cheer

    注:时间匆忙 先借用下Ricky拍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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