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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文艺 我爱陈绮贞
2009年11月08日

她就坐在那里静静地唱。没有背景的多媒体屏幕配合,没有乐队伴奏,没有华丽的服装和炫目的灯光。一束淡淡黄色的光线从舞台最顶端像月光一样洒在她的身上,周遭一片漆黑。唯独伴随她的就只有她最亲密的吉他,如果再说有点什么那就是一个麦克风。台下的观众每次在她离开后都几乎是声嘶力竭的呼唤着那熟悉的三个字,然后她就一次又一次的返场。我第一次见过一个歌手返场又唱了十多首歌曲,一共唱了30多首。每次她都是微微一笑,伴随着一声:“那我就继续唱”,微弱又坚定的声音,折射着她的音乐梦想。当她戴上招牌的旅行帽,响起《旅行的意义》的前奏时,她无限感慨又不无骄傲地告诉大家:“我终于踏过了下雪的北京,当唱到这句时,所有人欢呼鼓掌,我看到大屏幕中,一滴眼泪滑过她微微扬起的脸。然后我心里也随之咯噔了一下,我告诉自己我也等了整整一年,从去年这个时候的要去参加珠海航展,我被迫卖掉早早预定的你的门票。不是,其实细想又何止是一年,是伴随我一直长大到28岁的每一个日夜。
我并不是追星族,也不哈谁,但是冥冥之中,我在不知不觉中迷恋上了这个声音。说实话,她的歌就音乐来说,不是那样轰轰烈烈,更不是什么卖点,甚至声音乍一听上去有点娇嗔。很多朋友不知道她的名字,也有很多朋友在我介绍后第一次听到她的歌曲,认为像是儿歌,这些我其实都不反对。我想我只是喜欢上了歌声深处、吉他背后、歌词里、情绪中一个谁也听不懂得感觉,里面有故事,很深的故事,不是她的故事,而是你自己的。我想没有人会理解,即便同样是喜欢她的人。她在演唱会中自己很好的诠释了这一点,她说:“我想我的歌不过是一面镜子,悲伤的人听到的是悲伤,快乐的人听到的是快乐,但是你们就像太阳一直照耀着温暖着我”,然后台下又是一片加油的掌声,在这个初冬的夜晚。我喜欢这句话。
从一开始在垦丁卖demo,她就没有停止过梦想。并且一直用作品刻画着她独特的生命。第一次在Channel [V]看到她时,并不起眼,也不算漂亮,剪着短发,穿着一个白衬衫,有点像学生装,那时我甚至分不清她和林晓培。后来在大连电台做的十期节目中,我甚至写了王菲、周传雄、范玮琪…… 都没有为她认认真真去做一期稿子,当她的声音真正意义上走进我的世界,我的世界也实实在在的变了另一个模样。
她会安静也会疯狂,她披着一头微卷的长发,穿着白色的长裙,被升降机高高擎起在半空中,她的身后是多媒体屏幕呈现的一个巨大星球,这个场景让人惊艳,定格成一个开场的瞬间,接着她就一直做她自己,我喜欢她唱歌时一直保持这样一个表情,在长发遮挡下一张消瘦的脸,微微扬起45度角,闭上眼睛卖力的唱。当她右手握起麦克风架时,那是一个邻家的小女孩,当她左手抬起时,刺青的胳膊,金属腕套,她分明就是个摇滚的女王。然后挎上她各种各样炫目的吉他,声势浩大的弦乐团、小手风琴手、钢琴、小提琴、大提琴各种音色的交织配合。一首接一首,《太阳》、《失败者的飞翔》、《倔强爱情的胜利》、《华丽的冒险》、《还是会寂寞》、《下个星期去英国》、《80%完美的日子》、《When I After 17》、《九份的咖啡店》、《小步舞曲》……每一个每一阶段触碰我心底的旋律。我就木木的听下去,头脑里闪过很多个念头。我知道我在这个晚上非常感动:几乎每一首的千人大合唱,每一次她的下台都引发骚乱,也大声的呼吁大家“准备好你的相机,就是现在!” 然后我们在台下照她,她则在台上疯癫地举起相机拍大家,大屏幕显示着她在台湾、香港、上海、杭州、广州、南京演唱会上拍的大家的照片,还有自己难看青涩的私照,她好象一直这样个性着。
曾看到一个帖子,有人建议的人生中值得去做的几件事情,其中有一条:认真去喜欢一个歌手,不光是他的音乐和声音,然后努力和同样喜欢他的人站到一起,感受自己该感受的。我想这句话是有道理的,尤其是在28岁,还能开始领悟到一些。那些随时间远去的青春,就刻画在这里,刻画在我第一次参加她的演唱会上。我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所谓的偶像,我信仰好歌,不论是谁好听我就听。但是陈绮贞,我并没有把她当做歌手,而是记录我成长的一个音乐日记,每一首旋律,都有我能调出来的记忆档案。谢谢你!
音乐会结束,我急切的打车回到家,记录下这些,属于自己的文字。现在是午夜0:00分。
我打开家里收藏盒,翻看着她每一张拿到手的台版CD和单曲,以及李杨当年给我的她写给JEREMY的亲笔签名……
她叫陈绮贞 英文名是Cheer

注:时间匆忙 先借用下Ricky拍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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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bye 颐和园的夏天
2009年08月28日

天色又黯了,又是不知道又过了多久,才开始敲动键盘整理心情,偶然看到2009年这块片帆沙岸只记录了2页BOLG。
这个夏天,这个夏天……我应该说什么呢? 除了睡觉就是工作,满满的几乎塞不下任何东西,偶尔的周末可以跑到泳池去晒晒太阳,温暖清凉。躺在池边伸出手遮挡阳光,从指缝里望见天空的蔚蓝,和悠然飘过的白云,似乎只有小时候才会做出的举动。当静下来努力看天空的时候,总会觉得高远的不可触及,又好像在天空与手指之间能清晰看到夏天风的样子,可是心里又在反问:“风,怎么会有样子?”痴呆的机械的往上努力去看,也记不清小时候到如今究竟错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这样静下来放松的时刻。就好像离开大连才会怀念大海一样,而在北京,一个简单的游泳池就能让我快乐,人总是在随环境而改变着自己的满足感。
周六的早上起床,打开窗,竟然闻到了秋天的味道,没错,这是我无法形容的秋天的味道,和我喜欢的桂花的味道一样,不是落叶在空气散发着的讯息,也不是渐渐起了风就能证明他的存在,就是那种闻见就想该加衣,或者抱着被子、衣物深深嗅一下才能体会到的味道,然后我才发现,在八月底这个夏天就几乎已经快不见了踪影,好像明年夏天不会再来了一样,总还有些舍不得,又真的说不上来是为什么。
接近九月的天空高远,没有像夏季时压的那么低,所谓云淡风轻,像沙漏一样,感觉时间在手缝间川流不息,即便在23层也感觉遥不可及的不真切,每当闻到秋天的味道的时候,都会特别怀念已去的过往,和绝迹的事物,可能这就是秋天在作祟。如果说一个夏季就能让人长大,可能吗?可是又何尝不是呢? -
再累也要享受生活
2009年07月11日

在北京 有点累了
终于累了,不过好像也终于找到了我喜欢的那种忙碌充实感觉,只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以至于比小学的孩子更期待周末,哪都不想去,只想懒在床上看电视、听歌、看书、看风景,饭也懒得做。
工作强度是难以想象的,也许是之前的工作着实轻松了些,所以有点难以适应,四个月一晃而过,用同事的话说,你会渐渐成为钢铁战士的。每天加完班回到家的时间都是不同的,唯一相同的就是窗外的风景不论什么时间都是让我心里满足的,家的概念此刻对我如此重要,是我缓解压力的一个精神支撑。睡前喝点酒帮助睡眠,站在二十三层透过玻璃杯俯瞰北京,然后我知道这是我要的生活,继而睡下……
难得的正点下班 窗外如此

晚霞映红漫天

城里的月光 加到下半夜时 只有安逸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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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 灯火阑珊处
2009年07月01日

五年前,准备考研的我在北京的大街上,面对万家灯火,心里暗自起誓,我要北京有盏灯为我而亮。一年后我来到北京,住到了马驹桥,虽说也来来回折腾搬了几次,但是四年里的大部分时间都留在了这里。尽管我不喜欢这里,更多的原因是由于住的比较远,不方便,但是毕竟还是有感情的。
四年后我调离,每天的辛苦根本无法形容,突然节奏的改变让我整个人都不适应。加班,没日没夜的加班。早上五点来钟就起打车花40元的路费才能赶上开去单位的班车……下了班,坐完班车还要倒三遍公车。于是我开始找房子,顶着满嘴的水疱,那段时间实在是上火。最终的最终,我还是有了自己的家,在北京的23楼亮起了一盏灯,有了一个新的空间,每天坐在落地的窗户旁边看书看窗外的晚霞、夜色,心里就觉得很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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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后,见证你婚礼(1989-2009)
2009年06月29日

王大胖子,是我20年的好朋友,尽管我不想跟这个阴毛论者有这样的煽情开头,但这也确实是事实。1989年进入小学时,就在一个班,第一次考试男生他全班第一,我第二,后来不知道他第几,反正我渐渐变成第六、第八、16、21……很多人在那时就误认为此人是个高素质者,其实不然,什么YELLOW、我春你,这种猥琐词汇,就从一个上小学的孩子嘴里频繁冒出……我觉得全班素质最差的排名他一定第一,我是不是能排上第二我也不清楚,反正今天的主角是他。
初中时,他慕名追随田秀明去了38中,我留守65中,这三年,我终于避开低素质者单飞,但时常从各种渠道听到他不堪入耳的事迹,比如放学经过家门口的轿车,用钥匙给车子从尾划到头,被人当场堵个正着,王爸爸急火攻心,给其一顿暴打,我听到时,根本丝毫怜悯都没有存在过,暴笑到岔气。
到了高中,特别不幸!!又在二十高碰到这个低素质者,开学几天我还在走廊扫除,放学时,迎面一个晴天霹雳,双方表情俨然不会相信这件事是真的,然后连寒暄都没有,就彼此骂骂咧咧的道别走开了……后来貌似听说这个BIANG的是第一名考进来的,当场吐血~ 那是高一,他在二班,我在五班。而这还不是最致命的,高二分班,我喜欢的文科没考进去,这也好说,没想到擅长文科的他也读了理科,然后在倒霉的理科一班我又跟他做了同窗……开心点的还是高二的日子,我们前后座,天天以刘半农和郭芙蓉当笑柄,当然也不乏每天的彼此抨击,再就是在安静的晚自习,我们畅谈小学的各色美女……,有时甚至用纸条谈这些,笑的前仰后合,被班主任叫走廊罚站了,其实罚站时还在畅谈……
我叫此人阿色,他直呼我阿弱,其实细究起来,我们一直不是那种特别好的朋友,他有他的圈,我有我的。反倒是毕业上了大学,甚至工作了,我们的饭局还比较活跃,一晃就是二十年,以至于开心网真心话问你时间最久的朋友是谁?我也不得不回答王大胖子!现在我们也算是有了自己的一个圈子,我们共同的同学孙小闲、我推荐的虾贵人、色盲,以及虾贵人推荐的房丹佛,当然还有必不可少的大胖的老婆,也是我的大学同学吴大小姐,基本来说,几位都是松紧结合,素质不大高者,所以在一起也有放肆的开心,每次回大连,什么都可以免,免不了见见他们,互听几声讽刺,全当慰藉了。我想真正的朋友不是拿亲密程度来衡量的,而是心底的一种默契,一种投机,哪怕是嘲讽……
王阿色名字不是白给的,尽管想到吴大小姐也有可能看到我的博客,我还是要说他就是挺色,哈哈。所以我万万没想到他会早早的结婚。由衷的佩服吴大驯服了这匹野马……吴大早了好几个月就给我定好了回大连参加婚礼的机票,没想到换到新单位后,工作量如此巨大,几乎每天都要加到深夜,一度感觉身体都跟不上了,原本定好的6月18号的飞机,眼看着被科学发展观的收尾工作挡了个正着,18-22号是最重要的阶段,本着对低素质友谊的原则,我并没敢及时把这个噩耗告之,我加紧了工作,每天都赶着能提前作好那段时间的工作,然后厚着脸皮准备那天装病,让同事代劳些琐碎的事,我几乎把所有的稿子或者模版作好,所以你们也不能认为我太没素质,我素质还是存在的。再后来越想越不安,毕竟是好容易争取来的新工作,我每天的努力,万一被发现影响多么的不好,于是我的高素质再次显现,我大义凛然的找了领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跟她叙说了这个20年的低素质朋友结婚的事实,她爽快的答应了,并且还告诉了书记,书记也同意了……真是好事多磨,再到后来,突然文件派我到驻马店开会,看到文件写着6月18号,我面露惨白,领导看着我,我用手指着日期小声说:“领导……是18号……”,我都怀疑自己有没有发声,领导突然恍然大悟,利马派别人去,结果都有事,她毅然决然的说那我去好了,我当时那个过意不去啊。(其实我叙说这段都是有原因的,这都是铺垫)。
6月20号还是来了,也是大胖人生大事了。之前他在网上问我要不要当伴郎了?我说:“我靠,又没人当了?”他语重心长地说:“是这样的,现在有一个伴郎,两个伴娘,要不你来参与下。”我利马义正言辞:“谢谢,我就不跟你们5个上去彪了!”,于是我就成了他的车队,而且还要带领我们的东软精英组撑起一桌饭菜,他对我们精英组大肆抨击,我告诉他倒霉了,你要觉得我们素质低,那我们就真在桌上敲两锅磙子,然后席卷饭菜喜糖,拍屁股走人,大胖明显慌了,一顿安慰。
话说我20号早上起的很早,去吴大楼下装饰车,看见大胖穿的跟个人儿似的,那个花束,西服上还别个白花,狂无语!接上吴大父母后的我跟在第二个,堵车的时候自己瞎寻思,还真有点不痛快,就像拍完外景后我对坐在副驾的胖子说:“其实还可以更好点的,婚礼很完美,就是车队太少了,梁媛媛也说只是你们没说,我们都能再找到很多车的。”我还真不知道只叫了7辆,虽然大胖其实并不在意这些细节。婚礼现场吴大在前生拉硬拽把我20年认识的低素质者拉上了婚姻殿堂,我内心无限感叹,同情的摇了两下头,背对着我的大胖,又怎么能看得见,我又像中学时听到他划车事件时开心的笑了。
婚礼特别简单,就像大胖要求的一样,只在两个环节上做到了完美,一是深情地对吴大清唱了首《Cant Help Falling In Love》,大胖在极度紧张的情绪下保持住了一定的音准,还是值得肯定的,很深情。另外一个就是答谢父母的养育之恩,吴大在我的父亲母亲的背景音乐下哭成了泪人儿。唉,真是不容易。当然他们婚礼上的那些表演嘉宾不说也罢,根本不是语言修饰的范畴之内,我爱你中国等红色歌曲咣咣上,不知道的还真以为王大&吴大是一对与时俱进的四好青年,要知道我们东软精英组是坐在音箱旁边的~
到了最令人发指的环节了!敬酒~ 这个BIANG超级没有素质,这是我跟他认识20年第一次直接下定论!回来前告诉我,我要是不回去直接掰,没什么好说的,我当然回来了;还说要跟我喝白酒,不是水,给我这个面子。虾贵人让我代敬他酒,我也做到了,特别干脆爽快,一扬脸干了,这个阴毛论者跟伴娘狼狈为奸,在我一秒钟没盯在酒杯上的工夫给整了白水,我凭着20年的友谊,完全信任大胖,因为大胖能喝而且爽快,就凭这两点,我没闻酒,结果就干出这种勾当!最恶劣的还有房丹佛!闻到是水了还没告诉我,后来跟我说时我还没信,就去套大胖,他要死不认帐,我也就当冤死鬼那么过去了,关键他自己露怯告诉我,喝了三杯就一杯是酒,丹佛没强求就让他喝的水,我的第一杯也是水,里外里就跟贵人喝了酒,什么素质!我回北京时在短信上给他一对联:脸赠有缘人 再见不联系!
这篇文章松紧结合,不酸不甜,不卑不亢,我很满意,除了长点!也算20年揭密一个阴毛论者了!
罪证!最后本着我与生俱来的高素质,还是要衷心的祝福王大胖子&吴大小姐新婚快乐!谢谢20年赋予的友情




























